劳动合同续约常见难题解答:这些细节要注意
劳动合同续约是职场中的常见环节,但许多劳动者对续约细节并不清楚。临近年底,不少人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,续签时可能遇到试用期约定、经济补偿、无固定期限合同等难题。究竟该怎样正确处理?这篇文章小编将为你一一解答。
一、劳动合同续约能否再约定试用期?
小玫升职后面临”二次试用期”的困惑,这合理吗?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,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。即使劳动者岗位调整或续签合同,企业也不得重新设定试用期。
案例中,小玫虽升任主管,但仍属同一公司,公司要求3个月试用期明显违规。若遇到类似情况,劳动者可明确拒绝,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。企业想考核新岗位适应力?完全可以通过绩效考核或培训机制解决,而非滥用试用期。
二、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怎样计算补偿?
小杨的情况很典型:员工想续约,单位却拒绝。此时企业必须支付经济补偿,计算标准为:
– 职业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
– 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
– 不足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
假设小杨月薪8000元,2年合同到期不续签,应获2个月工资即1.6万元补偿。注意!如果是劳动者主动不续签,或单位维持/进步条件后劳动者仍拒绝,则无需补偿。
三、职业满十年必须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吗?
黄女士的情况涉及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十四条:连续职业满十年且劳动者提出要求的,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。但要注意三个前提:
1. “连续职业”指未中断的劳动关系
2. 劳动者需主动提出书面要求
3. 不存在法定除外情形(如严重违纪)
企业若强行拒绝可能面临双倍工资赔偿。不过实际操作中,有些单位会通过”合同中断”等方式规避,劳动者需保留考勤记录、工资流水等证据。
四、医疗期遇上合同到期怎么办?
俊俊的案例很具代表性——合同到期时员工正在病休。根据规定,劳动合同应顺延至医疗期结束。具体制度因工龄而异:
– 5年下面内容工龄:3个月医疗期
– 5-10年工龄:6个月医疗期
– 10年以上:酌情延长
若医疗期满后仍无法职业,单位可依法解除合同,但需支付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助费。
五、合同到期未休年假怎么处理?
小樱的5天年假绝不会”自动作废”!法律规定:因单位缘故未安排年休假的,应按3倍日工资补偿。即使合同终止,这笔钱也必须结算。不过要注意:
– 离职时当年度未休天数需折算
– 自行辞职且单位已安排休假的情况除外
例如小樱月薪9000元,5天年假补偿约为:9000÷21.75×5×2=4138元(正常工资已包含1倍部分)。
劳动合同续约看似简单,实则暗藏诸多权益要点。无论是试用期陷阱、经济补偿计算,还是医疗期保障,劳动者都需提前了解法规。建议在续约前:
1. 核对工龄、薪资等关键数据
2. 保留书面沟通记录
3. 遇到争议及时咨询劳动部门
记住:企业的人事操作必须合法合规,你的正当权益,一点都不能少!